各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东省高职教育医药卫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优秀教学成果奖与优秀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粤高职医卫教指委[2016]001号),经教指委和专指委研究,广东省高职教育医药卫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暨广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医卫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范围内开展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和优秀论文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申报内容和范围
1. 学科与专业建设类: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的构建、专业综合改革与内涵建设、传统专业改造、新专业建设、专业优势与特色的培育和打造等。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模式与机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方案,促进学生能力和素质提升的机制与方法、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工作模式与机制等。
3. 教师“双能”素质提升类: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提升、教师产学研和服务社会能力提升、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教师实践基地建设、专业与课程(群)教学团队建设、教师能力与素质评价机制与方法等。
4. 教育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类: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与实践、在线教学及其课程资源运营机制、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方法与手段、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模式与机制等。
5. 资源条件建设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网络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建设、实验项目库建设、实验实训室(中心)建设、校外实习和就业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等。
6. 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类: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相关环节的质量标准建设、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及其实践、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机制与方法等。
二、优秀论文奖申报内容和范围
1.发表在正规学术期刊上具有创新性和新颖性的教育教学论文。
2.发表在正规学术期刊上具有创新性和科学性的专业论文。
三、教学成果奖和优秀论文奖申报的条件
1. 凡在一定区域内首创或创造性地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一定区域内产生了一定影响的集体或个人,均可申报教学成果奖。
2. 集体申报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不应超过5人。
4. 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了主要贡献。
5. 成果须是近五年内未取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5.成果必须为2011-2015年期间经过结题签定。
6.论文为2011-2015年期间发表的论文。
三、奖项设置
教学成果奖和优秀论文均设立一、二、三等奖,如有必要,设置特等奖。
四、申报材料
1.教学成果奖或优秀论文奖申请书,电子和纸质件各一份(附件1);
2.反映该成果的总结,电子和纸质各一份;
3.相关支撑材料,教学成果包含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需提交样书一式一本(如无法提供,可复印该书的封面、著作权页、版权页、目录和实质内容的20页),开发的校本教材、原创教案、演示文稿、课件、调研报告等提交纸质件(A4纸双面打印)一份,反映该成果的论文(公开发表的)纸质复印件一份。支撑材料独立装订,并附目录。
4.优秀论文需提交论文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正文),如有论文收录、引用、采纳等需提供支撑材料。
5.成果申报汇总表。各院(校)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并填写《2016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和《2016年度优秀论文申报汇总表》,电子和纸质各一份(附件2)。
五、材料报送要求
2016年3月31日前,发送申报材料至邮箱:sgmcjour@163.com。邮件名为“XX学校(院)——教指委2016年度教学成果奖(或优秀论文)申报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纸质版提交材料:2016年4月10日前,纸质材料寄发至:肇庆市西江南路6号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处孔小玲收,邮政编码:526020。
联系人:邹锦慧 电话:0758-2857071 13679570431
附件1:广东省高职教育医药卫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2:广东省高职教育医药卫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6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3:广东省高职教育医药卫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优秀论文奖申请书
附件4:广东省高职教育医药卫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6年度优秀论文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5:广东省高职教育医药卫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优秀教学成果奖与优秀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
广东省高职教育医药卫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6年1月20日